问题 | 应当在哪种情况下避免执行死刑 |
释义 | 一、应当在哪种情况下避免执行死刑 从法律角度讲,以下情况可以免除死刑: 1依据法律规定,不足以判处死刑的; 2具有法定减轻、从轻情节,被从轻、减轻处理的; 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不适用死刑; 4.又聋又哑的人,减轻处罚。 二、执行死刑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执行死刑的程序: 1.在交付执行3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同时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 2.执行死刑应当以注射或者枪决等方式; 3.执行死刑完成后,由法医确认罪犯是否已经死亡。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什么情况会判死刑立即执行 会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 2.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