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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确权纠纷指向哪个部门处理
释义
    一、土地确权纠纷指向哪个部门处理
    土地确权纠纷指向土地管理部门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不给确权的几种情况
    土地不给确权的几种情况如下:
    1.存在纠纷的土地。土地确权就在于摸清土地的权益归属问题,如果某块土地尚处于纠纷状态,一般需要在解决完纠纷问题之后才可确权。
    2.私自开垦的荒地和未利用地不确权到户。每个村集体都有自己的一定的荒地和未利用土地,这些土地平常农村自己开垦一般也不会说什么,但是在此次确权中,如果农户没有与发包方签订土地的承包协议,那么就只能确权到村集体,而不能确权到户。
    3.已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的耕地,并取得林权证和草地证。对于承包的林地和草地,如果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林权证和草地证,则不纳入农村土地确权。
    
    三、确权后的土地能建房吗
    确权后的土地能建房的,法律网提醒您,建房流程如下:
    1.建房户提出申请后填写建房申请表;
    2.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
    3.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4.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5.镇政府现场查验,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6.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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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