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哪方支付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哪方支付 医疗事故鉴定费支付主体如下: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二、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还是多久 医疗事故的有效时间一般是三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哪种情况属于医疗事故 以下情况属于医疗事故: 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医疗事故; 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 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 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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