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复发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工伤复发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工伤复发认定需要上交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3.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诊断证明书; 5.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工伤复发还能确定工伤吗 工伤复发还能确定工伤。劳动者工伤复发后,造成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再次申请伤残鉴定。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三、工伤复发如何确定停工留薪 1.停工留薪期一般是指工伤住院期间加上出院后有医生病假的休养期间。 2.国家对1年之内的停工留薪期没有具体地规定,只有少数省份作了规定(请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如手指骨折3个月,股骨(大腿骨)骨折6个月等等。 3.但对超过1年或者超过当地规定的工伤医疗期仍需休养的,即使有医生的病假条,也要经过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确认才行。 4.无论伤情多重,国家规定了停工留薪期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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