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怎样确定 |
释义 | 一、盗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怎样确定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2.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二、盗窃罪和盗伐林木罪的区别 盗窃罪和盗伐林木罪的区别如下: 1.侵犯的权益不同,前者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后者是国家对森林和林木的管理制度和林木的所有权。 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后者由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 3.侵犯对象不同:前者是普通财物,后者是正在生长的林木。 ![]() 三、盗伐林木罪可以判缓刑吗 盗伐林木罪满足缓刑条件的可以判缓刑,法律网提醒您,主要条件有: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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