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天释放是否应计入羁押期限 |
释义 | 一、当天释放是否应计入羁押期限 释放当日不计入羁押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的最后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二、羁押期限到了什么时候会放人 羁押期满当天就可以放人。批捕后如果羁押期满,还没有明确证据的,检察院不会起诉,而是通知公安机关放人。对于关押在看守所的当事人,公安机关会出具释放证明,当场释放,在羁押过程中冻结的财物也要一并返还。通常情况下,羁押期限不会超过两个月。 ![]() 三、刑事案件法院审理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二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延期: 1.一般案情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羁押期限:下列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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