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提出时间是多久? |
释义 | 【为您推荐】屯留县律师 拉萨律师 馆陶县律师 莞城区律师 金湾区律师 隰县律师 平顺县律师 在道德体制逐渐健全的法治社会,越来越多的公民学会了在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但这其中不乏存在着利用法律为自己赚取利益的行为,寻找法律漏洞,将受害者推到被告人的位置。但您知道民事诉讼中还有一种诉讼叫做反诉么?反诉可以有效的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今天,法律咨询网就来和您聊聊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提出时间等相关问题。 一、反诉的概念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诉讼法上称为本诉)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反诉,是被告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它是被告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特殊手段。反诉是针对本诉提出的。 二、本诉和反诉所需满足的条件 提起本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同时提起反诉也是有条件的,其条件是: 1、反诉必须针对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提起。 2、只能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提起的时间,必须在本诉起诉之后至举证期限届满之前。 4、反诉提出的问题必须与本诉有牵连。 本诉与反诉之间的事实必须有牵连,如果两种事实没有牵连,如原告起诉,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又要求原告必须偿还欠款。这两问题没有联系,被告提出还债问题不是反诉,如有必要,应另案起诉。除了民事案件、经济案件中的被告有权提起反诉外,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也有权提起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三、反诉提出时间 刑事自诉案件中的反诉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公诉转为自诉的案件,不适用反诉;二是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可见举证期限届满前是能否反诉的时间界限。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的,为有效反诉;反之则为无效反诉。如果反诉无效,该怎么办?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当事人采取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总有一部分投机取巧之人钻法律的漏洞,为自己谋取利益而不惜伤害他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便是应对这一现象的有力武器。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又被对方先行一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您可以提起反诉,但小编需要提醒您,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提出时间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只有准确的把握好反诉时间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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