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时需承担哪些债务 |
释义 | 一、公司清算时需承担哪些债务 公司清算时需承担的债务包括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欠缴税费、各类欠款、应付款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公司破产清算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3.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有以上情形,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三、申请公司破产清算需要多久 申请公司破产清算一般需要一年,也有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具体需要的时间以实际需要的时间为准,法律未作出限制性的时间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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