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行为会被定性为商标抢注 |
释义 | 一、什么行为会被定性为商标抢注 会被定性为商标抢注的行为如下: 1.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同行抢注 (2)商标代理公司抢注 (3)合作伙伴强注册 (4)抢注知名品牌名称 2.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 3.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二、商标抢注案件诉讼时效 商标抢注案件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 三、商标被抢注的后果是什么 商标被抢注的后果是: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2.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3.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 根据《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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