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起诉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侵占罪的起诉条件有哪些 侵占罪的立案条件包括: 1.前提条件为合法持有他人财物; 2.客观上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4.构罪的起点数额需达到较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侵占罪可以调解吗 侵占罪可以调解。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三、侵占罪的追诉时效 一般侵占罪追诉期是五年,因为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是五年,而根据《刑法》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律网提醒您,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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