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申请的办理步骤是什么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申请的办理步骤是什么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二、工伤认定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4.见证人的证人证言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 5.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函等。 三、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在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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