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人撤销诉讼,立案时间需要多长 |
释义 | 一、第三人撤销诉讼,立案时间需要多长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立案时间是会在三个月至九个月时间不等,通常情况下普通简易案件毁在三个月内开庭审理,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则具体时间由法院通知确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第三人撤销权诉讼的条件是怎样的 第三人撤销权诉讼的适用条件: 1.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第三人; 2.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3.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等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 三、撤诉之后诉讼费怎么退 撤诉之后诉讼费的退还标准是:按民事案件普通程序收取诉讼费的,退回一半的诉讼费。按简易程序收取诉讼费的,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2]《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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