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后,清偿债务的具体对象是谁 |
释义 | 一、债权转让后,清偿债务的具体对象是谁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需要向受让债权的新债权人偿还。但是如果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偿还。法律网提醒您,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后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权转让后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方法有哪些 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方法有口头通知,也可以书面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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