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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征收的规定有哪些流程
释义
    一、土地征收的规定有哪些流程
    土地征收的流程如下: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
    3.征地审核与批复;
    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二、土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征收补偿费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三、征收土地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征收土地要多久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但是公告至少三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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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5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