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案件答辩状的内容要点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案件答辩状的内容要点 民间借贷案件答辩状的内容要点如下:答辩人的基本信息、被答辩人的基本信息、关于债权债务答辩的基本事实以及支持相关事实的理由、债务人作为答辩人的相关诉讼请求。最后签上姓名,署名日期即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民间借贷被起诉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被起诉的处理:债务人最好及时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作为民间借贷债务人,如果债权人起诉,可注意以下两点: 1.查看债务是否过了二年的诉讼时效,如果过了,在诉讼中可以以过了时效作为抗辩;但如果债务真实合法,作为债务人应当诚信,即时过了诉讼时效也建议偿还债务。 2.查看债务的利息是否超过了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有超过,可以向法院请求认定超过部分无效。 三、民间借贷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民间借贷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是由原告在起诉时先行垫付。法律网提醒您,起诉书中是必须明确地写清楚诉讼费的出缴者是谁;如果原告胜诉就会取回垫付的诉讼费。 1.民事借贷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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