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一、签订土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主体资格的审查,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还要明确租赁期限,注明租赁期限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 知晓相关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运途等基本信息。 约定清楚租金数额,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条款等。 二、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法律网提醒您,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 三、土地租赁合同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吗 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应该由发包方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转让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 引用法条: [1]《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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