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标准交通事故伤害如何判断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标准交通事故伤害如何判断 工伤认定标准交通事故伤害的判断: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伤认定不成功怎么办 工伤认定不成功的处理办法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条款如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三、如何确定工伤认定的时效 确定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在事故伤害发生后的三十日之内。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分为两种情形; 1.三十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一年,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提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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