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异议 |
释义 | 一、如何处理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异议 如下处理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异议: 1. 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2.通过诉讼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纳。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间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治疗终结后的三个月内做,因为一般到这个时间你因为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基本恢复好了,而且还有有一笔误工费赔偿的,治疗终结后做,一般为出院后一个月左右。法律网提醒您,如有安插钢板、钢钉的内固定,为内固定拆除后一个月左右。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三、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算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的计算如下: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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