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案件中的赔偿如何划分死亡赔偿费用 |
释义 | 一、工伤案件中的赔偿如何划分死亡赔偿费用 划分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办法,其中的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职工的近亲属平等分配或者经其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平等分配;而供养亲属抚恤金则分给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例如被供养的配偶是每月发职工工资的40%、其他亲属是每人每月30%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工伤多久拿到赔偿 工伤一般两个月左右拿到赔偿。工伤职工或者职工所在的单位可以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缴费单据等资料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经审查核算以后,就可以按核定的费用来支付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可以撤销吗 工伤认定一经出具不可以撤销,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工伤申请书,符合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申请工伤认定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引用法条: [1]《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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