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拆房屋后需要如何申请行政赔偿 |
释义 | 一、强拆房屋后需要如何申请行政赔偿 强拆房屋后需要申请行政赔偿的方式是:拆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强拆诉讼时效是多久 因被强拆直接提起诉讼的期间为六个月。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三、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区别 区别在于国家赔偿的范围比行政赔偿的范围大,国家赔偿包含行政赔偿。国家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 所以行政赔偿只是国家赔偿中的一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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