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工伤老板不想赔偿怎么办 |
释义 | 一、轻微工伤老板不想赔偿怎么办 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事故。需要申报工伤,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用人单位没去申请工伤认定,受害人可以通过自己或者是委托亲戚为自己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工伤事故怎么处理 如果无法私了解决的,工伤处理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提请仲裁,赔偿请求又存在着是否一次性解决即终止用工与否两种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张。 5.首先要做的是受到伤害起1月内由单位进行申报工伤,如单位不申请则由个人自受到伤害起1年内自行申请。 6.伤残等级需待痊愈后到专业鉴定中心做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来寻求赔偿的具体数额。 ![]() 三、工伤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如果有工伤医疗费等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可以在协商、申请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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