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强制拘留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行政拘留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属于行政处罚。行政拘留不是强制措施,是行政处罚措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留。刑事诉讼中,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会妨碍刑事诉讼的进行的活动。 行政拘留的流程是: 1.由办案机关提出拘留意见,报系统内部法制处审核通过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行政拘留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下达行政拘留通知书; 3.被拘留人对拘留处罚不服,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行政拘留会有案底吗 行政拘留不会留有案底。因为案底针对的是犯罪分子,而不是一般的行政违法人。但是,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中,对于行为人的一般违法行为,当地治安部门都会有所记录。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的行为人不会留有案底,但是还会有留有记录。  三、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最多延缓多久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一般延缓三个月,因特殊事由,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暂缓执行的决定由上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从执行法院收到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