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有区别吗 |
释义 | 一、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有区别吗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有以下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而挪用资金罪则仅仅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部分所有权。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挪用公款的追诉时效是几年 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十年、十五年、或者二十年。如果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经过五年。如果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则经过十年。如果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则经过十五年或者二十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三、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法律网提醒您,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而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相互联系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权能,因此对所有权权能的侵犯也必然是对所有权的侵犯。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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