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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时效期间怎么算
释义
    一、劳动仲裁时效期间怎么算
    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不给劳动仲裁怎么办
    不给劳动仲裁的处理办法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可以申请执行吗
    劳动仲裁可以申请执行。若是在对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书之中的内容,那么劳动仲裁胜诉的一方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不得向仲裁机构提出该请求,只是由于仲裁机构是没有强制执行的资格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的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仲裁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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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7: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