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年放假不给工资合理吗 |
释义 | 一、过年放假不给工资合理吗 过年放假不给工资不合理。 但一般每月按约定的日期支付即可,不需要年底付清,但当月的工资还是要付清的。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并且还要支付加班费,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二、拖欠工资的仲裁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拖欠劳动报酬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三、拖欠工资有补偿吗 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拒绝支付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劳动者全部工资和报酬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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