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哪些部门 |
释义 | 一、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哪些部门 行政执法部门主要有:公安、工商、税务、质量技术、食品药品、劳动安全、环保、国土、城建、规划、卫生、城管、水政、渔政、林业、盐业、矿产、农业、畜牧等政府所属的各行政部门。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执法部门一般是由行政法律授权执法,少数由国务院授权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八条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二、行政执法的种类 行政执法的种类包括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授权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以及行政裁决等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 ![]()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单位有哪些? 有强制执行权的国家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等,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行政强制执行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是执行性,旨在确保实现法律、法规或行政决定所要求达到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状态。这是行政强制执行最本质的特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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