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合同条约有哪些 |
释义 | 一、合伙合同条约有哪些 合伙合同条约的内容如下: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二、合伙合同怎么样才有法律效力 合伙合同有法律效力的条件是:要注意合同内容不能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不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三、合伙纠纷合同履行地应该怎么确定 合伙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是: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