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人员嫖娼最新规定会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公职人员嫖娼最新规定会怎么处理 公职人员嫖娼最新规定会如下处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 (二)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 (三)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 (四)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 (五)包养情人的; (六)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行为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二、公职人员嫖娼怎么举报 举报卖淫嫖娼的方式: 1.建议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举报。 2.可以求助媒体曝光。 法律网提醒您,举报嫖娼需要具有被举报人嫖娼相关的证据,例如照片、录音、录像等。然后直接拨打110电话或者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这是属于公安机关受理范围。可以向公安派出所、公安局治安大队(支队)、报警110举报。可以是用实各或匿明举报信方式,也可以电话举报方式,同时,对于保密问题方面,公安机关有为举报人保密和保护举报人的法定义务,否则将涉嫌违法行为。 三、公职人员嫖娼会留下案底吗 公职人员嫖娼不会留下案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引用法条: [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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