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继承子女房产要办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父母继承子女房产要办什么手续 父母继承子女房产要办的手续是: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的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继承房产过户有哪些材料 继承房产过户材料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判决书; 7.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8.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意转移的意见书。 ![]() 三、继承房产过户的费用 继承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很难估计的,要综合评估费,公证费,契税,登记费等因素考虑。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办理非交易性房产过户时,最经常接触到的是房产的继承过户。 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法律网提醒您,涉及的税费有: 1.评估费:房屋评估额的0.5%; 2.公证费:房屋评估额的2%; 3.契税:房屋评估额的1.5%; 4.登记费:80元。房屋继承不需要个人所得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