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资买的房算谁的 |
释义 | 一、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资买的房算谁的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资买的房算谁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就算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签订了财产协议。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需要到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离婚房产证过户流程 1.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后,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有离婚判决书的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取证。 《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 三、离婚房产是怎么分的 1.婚前买房付清全部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2.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 3.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属于登记人的,对另一方由产权人进行适当的补偿。 4.婚前父母买房赠与子女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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