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尽抚养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一、未尽抚养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未尽抚养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只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等行为,才应当被剥夺继承权。未尽赡养义务的,并不在上述范围之内。 二、赡养老人的赡养费标准 赡养老人的赡养费标准如下: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可以不计算。法律网提醒您,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三、不给赡养费有什么后果 不给赡养费的后果如下: 1.如果被赡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赡养费的,可能会被人民法院执行财产; 2.如果被赡养人拒不支付赡养费,同时还有其他恶劣情节,构成犯罪的,会面临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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