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转让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
释义 | 一、股份转让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股份转让股东不同意的处理: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股权,否则视为同意,因此,如果有纠纷的话,转让股权的人可以先与股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寻求司法途径,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二、股份转让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股权转让的条件有: 1.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依法享有股权; 2.股权可以依法转让。被冻结的股权不能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权转让纠纷适用诉讼时效吗 股权转让纠纷有诉讼时效规定,一般情况下债权方面的诉讼时效都是三年的时间,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是适用于一年的时间,如果是股权转让方面的纠纷,是按照三年时间来进行确定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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