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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委员会侵害业主利益怎么办
释义
    一、业主委员会侵害业主利益怎么办
    业主委员会侵害业主利益的办法如下:
    业主大会的决议损害业主利益,业主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改正,由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惩治,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该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无关的活动。因此,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社团组织,其职责是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由于物业管理活动纠纷而形成的诉讼中,业主委员会是适格的主体。当然,业主委员会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必须是基于业主大会的授权。
    二、业主委员会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吗
    业主委员会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对外代表业主进行民事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全体业主承担。业主委员会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的,可以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物业管理条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民事主体资格,但从其成立、职责及相关财产规定方面分析,业主委员会应属非法人组织。
    
    三、业主委员会人数规定
    业主委员会人数规定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法律网提醒您,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 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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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3: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