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为自书遗嘱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
释义 | 一、认定为自书遗嘱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认定为自书遗嘱的情况是如下的: 1.立遗嘱的人必须亲笔亲自书写,不可代笔; 2.立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 4.处分财产为合法个人财产; 5.对所处分的财产有处分权; 6.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哪个效力强 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公证遗嘱效力强。 法律网提醒您,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 三、自书遗嘱怎么公证 自书遗嘱公证要准备好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遗嘱原件到公证处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公证。 《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引用法条: [1]《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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