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时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法院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暂时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法院怎么处理 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法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债务人没有确没有偿还能力的,案件无法执行,只能等债务人有履行能力时,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2.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应当清偿,如果债务人确实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无偿还能力继续借款是否构成诈骗 借款人明知自己无力偿还借款,如果通过伪造虚假证明文件、推荐虚假担保等方式骗借款的,就会构成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有民间借贷纠纷影响个人征信吗 法律网提醒您,民间借贷未被起诉,不会影响征信。具体如下: 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若被告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是不会影响征信的; 2.如果不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仍然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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