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辞退劳动者有补偿吗 |
释义 | 一、被辞退劳动者有补偿吗 被辞退劳动者也不一定有补偿,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被公司辞退后多久仲裁有效 被公司辞退后一年内仲裁有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三、辞退员工提前多久告知离职 辞退员工提前三十天告知离职。若是属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情形的,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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