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签字前已履行完义务,该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方签字前已履行完义务,该合同是否有效 当然,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同另一方表示不接受的话,那么合同依旧视为不成立的。所以,如果当事人在签字之前已经履行完合同义务时,那么想要主张合同另一方依照合同履行义务的话,首先需要举证自己的确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同时合同另一方时候对当事人所履行的义务表示接受。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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