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类型有哪些 |
释义 | 一、工伤鉴定类型有哪些 工伤鉴定类型有如下: 1.劳动能力鉴定,分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鉴定,其中对于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应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中加以明确,如果结论中未注明的,不予以支付生活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3.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4.旧伤复发的确认; 5.工伤与非工伤的界定; 6.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 7.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 二、做了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出结果 做了工伤鉴定60日内出结果,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三、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有效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鉴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之内做有效。法律规定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及其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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