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必须听证么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必须听证么 行政处罚不是必须听证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较大的,经当事人申请可以进行听证。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二、行政处罚需要本人签字确认吗 行政处罚决定书不需要当事人签字,执法人员签字或盖单位盖即可,只是在送达时要签字,表明决定书送达了,如果当事人不在,可以交成年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 三、行政处罚记录几年消除 行政处罚记录是不会被消除的。正常情况下行政案件记录在结案后,一般是这样处理: 1.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 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 3.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 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其他,与刑事案件不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