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处有没有离婚协议书 |
释义 | 一、离婚登记处有没有离婚协议书 离婚登记处一般没有离婚协议书。 登记处一般是没有离婚协议的,双方协商后,自己书写即可,没有具体的格式要求。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通常涉及的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手写离婚协议有效吗? 手写离婚协议有效,离婚协议书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手写的离婚协议书只要能表达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且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是离婚必须要具体的文书之一,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就是为了防止以后双方会因为抚养权和财产的问题而引起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三、离婚协议书应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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