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诈骗怎么定性 |
释义 | 一、经济诈骗怎么定性 经济诈骗如下定性: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财物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经济诈骗罪涵盖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等金融诈骗罪。 二、诈骗经济犯罪一般判刑多久能出来 诈骗经济犯罪一般判刑能出来的时间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一般的公诉案件审理,是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超过三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三、诈骗报警会通知家人吗 一般情况下报案后公安机关在七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告知报案人,不会通知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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