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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赔偿机关不受理怎么办
释义
    一、国家赔偿机关不受理怎么办
    国家赔偿机关不受理的办法如下:
    申请国家赔偿但不予受理,赔偿请求人可以请求其说明理由;如果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认为理由不成立,该不予受理的决定确有错误的,则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二、国家赔偿的标准
    国家赔偿金标准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法律网提醒,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如下:
    1.存在侵权主体,也就是国家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实施了侵犯了公民权利行为;
    3.造成了损害后果;
    4.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本质的联系。只有两者之间具有这种联系,国家才负责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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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2: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