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条件的合同属于合同吗 |
释义 | 一、附条件的合同属于合同吗 附条件的合同属于合同,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附条件合同通常是在合同中特意拟定一定的条件,并且合同是否生效则取决于该条件是否能够达成,要注意的的是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必须是将来会发生且合法的事实,并且这个事实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但若是这个事实的发生可能性为零,则该附条件合同是无效的。根据该条件对合同效力的作用可以分为延缓、解除、肯定、否定条件。 二、附条件合同无效的情形 1.合同当事人中有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订立合同或合同约定的内同不是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合同约定的内容或签订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附条件的合同和无权处分的区别是什么 附条件的合同是说条件成立合同就生效,而无权处分是从一开始就没有权限处理别人的事情,除非是对方后面追加,否则实施的行为都是视为无效的行为。法律网提醒您,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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