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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处罚金由谁执行
释义
    一、判处罚金由谁执行
    判处罚金由法院执行。法律网提醒您,也就意味着当事人被判处罚金之后,应当是按照规定交给法院。罚金是由法院来进行判决的,必须由被告人自行的来进行缴纳。并且罚金的缴纳情况,它和定罪量刑是存在着一定的关联性的。
    二、法院罚金交了能减刑吗
    法院罚金交了不能减刑的,只有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才会减刑。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刑事判决罚金缴纳方式有哪些
    1.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
    2.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强制缴纳措施有查封、变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等。
    3.随时缴纳。指对于不能主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4.减免缴纳。指在判决生效后,由于犯罪分子遇到了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按原判决数额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缴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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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5: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