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婚民政局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复婚民政局需要什么材料 复婚民政局需要的材料是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离婚证或者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二、复婚领结婚证的流程 复婚领结婚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登记机关对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 3.登记,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网提醒您,《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三、复婚后的财产怎么分配 复婚后的财分割方式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的是不用进行分割的,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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