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诉案件有什么性质 |
释义 | 一、自诉案件有什么性质 自诉案件性质有自诉(或称私诉)是指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控诉形式,是公诉的对称。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自诉案件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法律网提醒,自诉案件的程序是: 1.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 3.法院开庭审理。 4.法院根据事实作出判决或裁定。 5.自诉人与被告人在宣告判决前和解的,可撤回自诉。 ![]() 三、自诉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吗 自诉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自诉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审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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