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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安置赔偿费用多少
释义
    一、拆迁安置赔偿费用多少
    拆迁安置赔偿费用如下:
    拆迁安置补偿费用计算方式为房屋拆迁费加上居民临时安置费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数额会根据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来确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拆迁安置补偿费属于土地出让金吗
    拆迁补偿费并不是属于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款是对合法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而土地出让金是使用土地时向政府交纳的使用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三、征地拆迁补偿纠纷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征地拆迁补偿纠纷诉讼时效计算如下:
    1.如果被征收人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不服起诉时效是15日,自收到复议书后开始计算。如果直接对征收补偿决定起诉的,诉讼时效是6个月,最长不超过20年。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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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