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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我国的拆迁主体是谁
释义
    一、一般我国的拆迁主体是谁
    一般我国的拆迁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征收国有土地时厂房拆迁多少钱一平
    征收国有土地时厂房拆迁多少钱一平不是固定统一的标准,厂房拆迁一平方可能会需要补偿几千元,具体每平方补偿多少钱,可以用以下补偿相加,最后除以被拆迁房屋的面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征地拆迁需要哪些文件
    法律网提醒您,征地拆迁需要一下文件:
    1.征地告知书,包括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
    2.土地现状调查确认书,包括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情况;
    3.征询意见书,包括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
    4.征地公告,包括征地批准机关、被征收人、征地补偿标准、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事宜。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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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2: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