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时间如何计算 |
释义 | 一、工伤期间时间如何计算 工伤期间时间是一年,从受伤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工伤期间社保费应由谁来承担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 三、工伤有没有误工费 工伤的费用与工资全额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依照法律的规定,叫做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如果在救治伤情中产生的护理费也会由企业承担护理费的。法律网提醒您,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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