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
释义 |
一、合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1、归责原则的区别。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或严格责任原则。侵权责任在各国法律中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对某些特殊的侵权行为实行严格责任原则。根据我国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对侵权责任采用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公平责任原则,实际上采用了多重归责原则。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在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才可以减轻。而在合同之诉中,只要受害人具有轻微过失,违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就可以减轻。 2、举证责任的区别。根据大多数国家的民法规定,在合同之诉中,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其没有过错,否则,将推定他有过错。在侵权之诉中,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当然,在某些侵权行为中,也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这毕竟只是特殊现象。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在一般侵权责任中,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过错问题举证,而在特殊的侵权责任中,应由加害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过,在合同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时效的区别。绝大多数国家的民法典对合同之诉和侵权之诉规定了不同的时效期限。有些国家民法规定,“侵权之诉适用短期时效,合同之诉适用长期普通时效。”我国《民法典》规定,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一般适用二年时效规定,但因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其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但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延付或者拒付租金以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情况下,则适用一年的时效规定;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4、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的区别。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的产生。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5、责任范围的区别。合同的损害赔偿责任,且法律常常采取“可预性”标准来限定赔偿的范围。对于侵权责任来说,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共同之处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共同之处有以下几个方面: 1、都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 2、就其性质来说,都具有明确的补偿性; 3、都是救济损害的主要方法; 4、都具有制裁性。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合同违约与侵权有相同的地方,都导致合同相对的无法继续存在。而区别也从归责原则与范围,证明责任,诉讼管辖等方面进行了分析。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合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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